2025年11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区监察委研究处理。2026年5月,区监察委提交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根据监督法及湖南省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对研究处理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一是加强沟通联系,了解进展、督促办理;二是查阅整改台账及整章建制资料;三是审查研究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监察和司法委认为,区监察委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对照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制度机制持续完善,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监察和司法委原则同意区监察委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同时为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闭环。健全“党委领导、监委牵头、部门主责、基层落实”工作体系,细化工作、责任、时限清单,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二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摒弃“过关”心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回潮。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监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聚焦重点领域,从严从实深化整改整治
一是紧盯民生关键领域。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集体“三资”等,深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二是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仍有反映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再整治”,逐一复盘核查。重点整治基层“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案件查办震慑。坚持办案是最有力整治措施,实行“全面起底筛线索、部门联动汇线索、监督办案挖线索、深入群众找线索”工作法,创新运用“群众举报+数据筛查”模式拓宽来源,严查新型、隐性腐败,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一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聚焦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权责清单、办事公开、全程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基层干部用权行为,从源头防范问题滋生。二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坚持“查、改、治”一体贯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和廉政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内控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把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纳入日常检查和整治重点,做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三是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完善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机制,加强对基层“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监督,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强化跟踪问效。
四、凝聚监督合力,提升整改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内部协同联动。区监察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机关内部各室、各镇(街道)纪(工)委协同配合,健全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整体效能。二是推动外部监督贯通。加强与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信息沟通、情况通报、联合处置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提升智慧监督水平。积极探索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数据资源,通过数据比对、分析研判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升监督精准性、有效性。
五、强化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监察铁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差异化培训和案例式、实践性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把握、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群众工作等能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以关键领域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三是从严自我约束。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维护监察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编:瞿章鸿
一审:梁宇声
二审:易湘锋
三审:吴丹
来源:株洲市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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